我如何对最终决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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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面上的信息并不反映在个人援助方面, 于2024 年 3 月 22 日或之后宣布的灾难的更新。

了解更多关于现在是可用的内容

如果您收到一封信说明您没有资格获得援助或您的申请不完整,您仍然可以在收到决定信的 60 天内完成申请或对决定提出诉。该信函将邮寄给您或放入您的灾难援助中心账号,如果您已经建立了账号。

申诉是向 FEMA 提出再次审查您的文件的书面请求,并有机会提供以前未提交的可能影响决定的新信息或附加信息。您可以对 FEMA 就您的个人援助申请做出的任何决定提出申诉,例如您的初始资格决定、向您提供的援助金额或类型、逾期申请、退款请求或拒绝继续提供临时住房的援助。

如果您对收到的信件或如何提出审诉有任何疑问,您可以拨打 1-800-621-3362 (FEMA)(TTY) 1-800-462-7585 联系 FEMA 帮助热线代理。 您也可以选择向 FEMA 索取一份您的文件副本,以帮助您了解为什么您会收到您要审诉的决定。

如何对决定提出申诉

以书面形式解释为什么您认为有关您获得的援助数量或类型的决定是不正确的。您或您的共同申请人必须在这封信上签名。

如果您选择让第三方代表您提交申诉,申诉信必须由第三方签署。此外,包括一份由您签署的声明,授权第三方代表您对决定提出申诉,除非这些文件已经在您的申请材料中。

要获得您的文件副本,您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其中包括您的全名、FEMA 申请号、灾难编号、受损财产的地址和您当前的邮寄地址、您的出生日期和您的签名,并带有以下内容之一:

  • 公证墨印或钢印,或
  • 一份声明说:“我在此声明上述内容真实无误,愿受伪证罪处罚。”

在您的申诉请求中包括任何支持文件,例如工程商的估算或保险公司的拒绝信。

如何提交申诉

您可以在线、亲自、邮件或传真提交您的申诉和支持文件。

在线

可以在线管理申诉。访问DisasterAssistance.gov以创建一个帐户并使用对应“上传中心”上传所有支持文件。

亲自

您可以将您的申诉请求亲自提交给灾难恢复中心。这些中心在严格的 COVID-19 协议下运作。服务需要口罩或面罩。

邮寄

将您的申诉信和证明文件邮寄至:

FEMA - Individuals & Households Program National Processing Service Center
P.O. Box 10055
Hyattsville, MD 20782-8055

传真

将您的申诉信和证明文件传真至:

(800) 827-8112
注明收件方:FEMA - Individuals & Households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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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申诉信必须在决定信上的日期的60天内盖上邮戳才会被考虑。

提交申诉后

所有申诉都经过审查。决定通常在收到申诉后 30 天内做出,但最多可能需要 90 天才能做出决定。

如果 FEMA 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做出决定,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更多信息。

您将通过邮件或您在向 FEMA 申请时创建的DisasterAssistance.gov帐户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对申诉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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